第一條 嚴格遵守《進入作業現場安全通則》。
第二條 要由專人控制安全開關。
第三條 工作前檢查工屬具是否符合要求,清理場地障礙物或油污。
第四條 工作前檢查絞車房安全護欄可靠性,工作中不得依靠安全護欄。
第五條 工作中,在卷筒兩側工作的人員要做好呼喚應答,動作協調,嚴禁拋扔工具。人員上下卷筒要注意防滑。
第六條 拉鋼絲繩時,要有專人指揮,確保人員步調一致,防止擠人傷手。
第七條 要專人配合動車、專人指揮。動車前指揮員要確認現場人員處于安全位置,并發出動車警告。張緊時,要點動動車。
第八條 動火切割繩頭時,要先將繩頭捆扎牢固。斷頭處及時用水冷卻,防止繩芯陰燃。
第九條 更換鋼絲繩完畢,要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十條 鋼絲繩竄頭、張緊要執行本規程。
水泥發散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熱力工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噴漆涂料工操作規程
保溫、防水工操作規程
裝配(校正)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安全操作規程
供暖管路維修操作規程
充填集控工安全操作規程
挖掘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氣割安全操作規程
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龍門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