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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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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鐵一局從莞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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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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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七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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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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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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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I、J、G、7#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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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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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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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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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擊鉆樁基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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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進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防護用品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紀律。
2、鉆機就位后,因對鉆機及配套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鉆機安設必須平穩、牢固;鉆架應加
設斜撐或風繩。
3、沖擊鉆孔,應選用起重能力較大的機具設備。所選用的鉆錐、卷揚機和鋼絲繩等,應配
置適當,并必須檢查質量合格,鋼絲繩與鉆錐用繩卡固接時,繩卡數量應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沖擊過程中,鋼絲繩的松弛度應掌握適宜。
4、鉆機所使用的電纜線要定期檢查,接頭必須綁扎牢固,確保不透水、不漏電;對經常處
于水、泥漿浸泡處的情況,應架空搭設。挪移鉆機時,不得擠壓電纜線及風水管。
5、鉆機鉆孔時,由于在潮濕環境作業,電動機絕緣電阻降低,漏電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一
般在完成一根鉆孔樁時要檢查一次電機的封閉狀況。鉆進速度應根據地質變化加以控制,以保證安全運轉。
6、采用沖抓或沖擊鉆孔時,當鉆頭提到接近護筒底緣處,應減速、平穩提升,不得碰撞護
筒和鉤掛護筒底緣。
7、鉆孔使用的泥漿,應設置泥漿循環凈化系統及泥漿沉淀系統 ,凈化系統和沉淀系統必
須加設防護欄。并注意防止或減少環境污染。
8、鉆機停鉆,必須將鉆頭提出孔外,置于鉆架上,不得滯留孔內。
9、對于已埋設護筒未開鉆或已成樁而護筒未拔除的,應加設護筒頂蓋或鋪設安全網遮罩。
10、本段地質勘探中地下有溶洞、土洞,在鉆孔樁施工過程中,要注意觀測周圍地表沉降,應有專人監測,如發生有異常現象要即時停止施工、撤離人員和機具,防止人員和機具傷亡事故發生。
11、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在施鉆前可以進行超前鉆探,探明況,針對實際情況及時采
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處理。
12、成孔后,及時安裝鋼筋籠。鋼筋籠可利用鉆機塔架、人字扒桿、獨腳扒桿等起吊。
13、起吊時為保證鋼筋籠不變形,宜采用兩點吊。起吊前應在鋼筋籠內部臨時綁扎木棒以
加強其剛度,進入鉆孔時應放慢速度,扶正徐徐下降,嚴禁擺動碰撞孔壁。
14、進入鉆孔后,由上而下地逐個解去綁扎木棒的綁扎點,當下降至孔口時,可用木棒或
鋼釬穿過加勁箍的下方,將其臨時固定在空口上,然后進行下一節的起吊焊接,依次類推,
使全部鋼筋籠降至設計標高為止。
15、鉆孔應經成孔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始灌注砼。灌注開始后,應緊湊、連續的進行,嚴禁
中途停工;嚴禁砼拌合物從漏斗頂溢出或從漏斗外掉入孔底,而使探測深度不準確;砼灌注
過程中,應注意觀測管內砼下降和孔內水位升降情況,及時測量孔內砼面高度,正確指揮導
管的提升和拆除。為確保樁頂質量,在樁頂設計標高以上應加灌一定高度(0.5~1.0m),以
便灌注結束后,將此段砼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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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砼灌注將近結束時,導管內砼柱高度減小,超壓力降低,導管外的泥漿所含稠度增加,
比重增大,砼頂升困難時,可在孔內加水稀釋泥漿,并掏出部分沉淀,使灌注工作順利進行,
拔最后一節時,提管速度要慢,防止樁頂沉淀的泥漿擠入導管下形成泥心。
17、在任何情況下,嚴禁施工人員進入沒有護筒或其他防護設施的鉆孔中處理故障。當必
須下入護筒或其他防護設施的鉆孔時,應在檢查孔內無有害氣體,并備齊防毒、防溺、防坍孔
等安全設施后,方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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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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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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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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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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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機械操作工操作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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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