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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2 安全交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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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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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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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地鐵1號線13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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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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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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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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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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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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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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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內容: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一般規定
(一)安裝與拆除作業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作業方案。對作業人員進行分工交
底,確定指揮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域并設監護人員,排除作業障礙。
(二)提升架體實際安裝的高度不得超出設計所允許的最大高度。
(三)安裝作業前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1.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2.提升機構是否完整良好;
3.電氣設備是否齊全可靠;
4.基礎位置和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5.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確和埋設牢;
6.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是否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其最小安全距離見下表。
(1)安裝精度應符合以下規定:
(a)新制作的提升機,架體安裝的垂直偏差,最大不應超過架體高度的1.5‰;多次使用過的提升機,在重新安裝時,其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
(b)井架截面內,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
(c)導軌接點截面錯位不大于1.5mm;
(d)吊籃導靴與導軌的安裝間隙應控制5~10mm以內;
(2)拆除作業前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a)查看提升機與建筑物及腳手架的連接情況;
(b)查看提升機架體有無其他牽拉物;
(c)臨時附墻架、纜風繩及地錨的設置情況;
(d)地梁和基礎的連接情況。
三、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一)安裝架體時,應先將地梁與基礎連接牢固。每安裝個2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應采取臨時支撐或臨時纜風繩固定,并進行初校正,在確認穩定時,方可繼續作業。
(二)安裝龍門架時,兩邊立柱應交替進行,每安裝2節,除將單肢柱進行臨時固定外,尚應將兩立柱橫向連接成一體。
(三)利用建筑物內井道做架體時,各樓層進料口處的停靠門,必須與司機操作處裝設的層站標志燈進行聯鎖。陰暗處應裝照明。
(四)架體各節點的螺栓必須緊固,螺栓應符合孔徑要求,嚴禁擴孔和開孔更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
(五)裝設搖臂把桿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把桿不得裝在架體的自由端處;
2.把桿底座要高出工作面,其頂部不得高出架體;
3.把桿應安裝保險鋼絲繩,起重吊鉤應裝設限位裝置;
4.把桿與水平面夾角應在45°~70°之間轉向時不得碰到纜風繩;
5.隨工作面升高扒桿需要重新安裝時,其下方的其他作業應暫時停止。
(六)在拆除纜風繩或附墻架前,應先設置臨時纜風繩或支撐,確保架體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個標準節(一般不大于8m)。
(七)拆除龍門架的天梁前,應先分別對兩立柱采取穩固措施,保證單柱的穩定。
(八)拆除作業中,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物件。
(九)拆除作業宜在白天進行,夜間作業應有良好的照明,因故中斷作業時,應采取臨時穩固措施。
四、卷揚機安裝
(一) 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位置上宜遠離危險作業區,視線應良好。因施工條件限制卷揚機安裝位置距施工作業區較近時,其操作棚的頂部應按規范要求架設。
(二)固定卷揚機的錨樁應牢固可靠,不得以樹木、電桿代替錨樁。
(三)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否則應設置導向滑輪,并用地錨、鋼絲繩拴牢。
(四)提升鋼絲繩運行中應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須穿越主要干道時,應挖溝槽并加保護措施,嚴禁在鋼絲繩穿行的區域內堆放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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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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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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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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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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