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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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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時辰電子有限公司車間、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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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或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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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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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澆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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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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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動器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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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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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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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 插入式振動器的電動機電源上,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接地或接零應安全可靠。
2. 操作人員應經過用電教育,作業時應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3. 電纜線應滿足操作所需的長度。電纜線上不得堆壓物品或讓車輛擠壓,嚴禁用電纜線拖拉或吊掛振動器。
4. 使用前,應檢查各部并確認連接牢固,旋轉方向正確。
5. 振動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腳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進行試振。在檢修或作業間斷時,應斷開電源。
6. 作業時振動棒軟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0M,并不得多于兩個彎,操作時應將振動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讓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應超過棒長3/4,不宜觸及鋼筋、芯管及預埋件。
7. 振動棒軟管不得出現斷裂,當軟管使用過久使長度增長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
8. 作業停止需移動振動器時,應先關閉電動機,再切斷電源。不得用軟管拖拉電動機。
9. 作業完畢,應將電動機、軟管、振動棒清理干凈,并應按規定要求進行保養作業。振動器存放時,不得堆壓軟管,應平直放好,并應對電動機采取防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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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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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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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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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況:
安全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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