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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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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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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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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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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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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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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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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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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信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復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機械設備在正常作業情況下,應專人指揮、專人管理,避免觸碰到高壓電線,防止觸電事故。數臺機械同時作業時須保持足夠的工作面,嚴防機械事故的發生;
7、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安排,精心作業,安全施工;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匯報;
8.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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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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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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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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