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程。
8、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定步驟進行,還應遵守以下要求:
8.1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作業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8.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8.3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8.4頂升作業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頂升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8.5頂升到規定自由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頂升。
8.6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9、加節爬升后應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掛在器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11、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室門窗。
12、補充交底內容:
塔吊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動力機械操作工操作安全交底
鉆機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挖掘機操作安全交底
水泥攪拌樁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挖掘機安全技術交底
機械開挖凍土安全技術交底
挖掘機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挖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高空作業車安全技術交底
挖掘機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設備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機電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壓路機安全技術交底
塔吊操作安全技術交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