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在吊鉤上焊補、打孔。
??? ?2)吊鉤表面應光潔,無剝裂、銳角、毛刺、裂紋等。
?? ??3)鋼絲繩切斷時,應在切斷的兩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4)鋼絲繩使用完畢,應及時清理干凈、加油潤滑、理順盤好,放至庫房妥善保管。
?? ??5)吊索具應由有資質的生產廠生產,具有合格證,并經試吊,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
??? ?6)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時封閉鎖必須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補焊方法修復卡環。
??? ?7)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扭轉變形超過10°;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其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
?? ??8)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 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0%計。
9)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下表的要求:
?
鋼絲繩安全系數表
?
?
?
用途 | 安全系數 | 用途 | 安全系數 | 纜風繩 | 3.5 | 吊掛和捆綁用 | 8~10 | 支承動臂用 | 4 | 千斤繩 | 8~10 | 卷揚機用 | 5 | ? | ? |
? |
?
?
?
?
?
?
?
???
?
?
(7)吊裝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 ??1)嚴禁采用兩木搭吊裝。
?? ??2)吊點位置應符合施工設計規定。
????3)吊裝應緩起、緩移、緩轉,速度均勻。
?? ??4)穿繩時,不得將手臂伸至吊物的下方。
?? ??5)掛繩應保持管子平衡,超長的管子,宜采用卡環鎖緊吊繩。
????6)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六級(含)以上風力的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作業。
?? ??7)吊裝作業時,管子下方嚴禁有人,當管子距離承重面50cm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手、腳必須避離管子底部;管子就位必須固定或卡牢后,方可松繩、摘鉤。
?? ??8)作業時,必須由信號工統一指揮。作業人員必須精神集中,服從指揮人員的指令。指揮人員在吊裝前,應檢查作業環境,確認吊裝區域內無障礙、作業人員站位安全、被吊管材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等后,方可向機具操作工發出起吊信號。
??? (8)吊裝作業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纖維吊索、吊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 ?1)用纖維吊索捆綁剛性物體時,應用柔性物襯墊。
??? ?2)使用中受力時,嚴禁超過材料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允許拉力。
????3)纖維吊索、吊帶應由有專業資質的生產廠生產,具有合格證。
????4)使用潮濕聚酰胺纖維繩吊索、吊帶時,其極限工作載荷應減少15%。
???? 5)纖維制品吊索應存放在遠離熱源、通風干燥、無腐蝕性化學物品場所。
?? ??6)纖維吊索、吊帶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銳利顆粒雜物。
?? ??7)使用中,纖維吊索軟索眼兩繩間夾角不得超過30°,吊帶軟索眼處夾角不得超過20°。
?? ??8)纖維繩穿過滑輪使用時,輪槽寬度不得小于繩徑,且滑輪直徑(從槽底測得)與繩徑比不得小于5:1。
?? ??9)人造纖維吊索、吊帶的材質應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纖維不得制作吊索;直徑小于16mm細繩不得用做吊索;直徑大于48mm粗繩不宜用做吊索。
?? ??10)吊索和吊帶受腐蝕性介質污染后,應及時用清水沖洗;潮濕后不得加熱烘干,必須在自然循環空氣中晾干。
?? ??11)各類纖維吊索、吊帶應與使用環境相適應,禁止與使用說明書所規定的不可接觸的物質相接觸,防止受到環境腐蝕作用,天然纖維不得接觸酸、堿等腐蝕介質;人造纖維不得接觸有機溶劑,聚酰胺纖維不得接觸酸性溶液或氣體,聚酯纖維不得接觸堿性溶液。
?? ??12)纖維繩索、吊帶不得在產品使用說明書所規定溫度范圍以外環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熱源、焊接作業場所使用。
?? ??13)當纖維吊索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嚴重折彎或扭曲;繩索捻距增大;插接處破損、繩股拉出、索眼損壞;繩索表面過多點狀疏松、腐蝕;繩被切割、斷股、嚴重擦傷、繩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繩索內部繩股間出現破斷,有殘存碎纖維或纖維顆粒;繩表面纖維嚴重磨損,局部繩徑變
細或任一繩股磨損達原繩股1/3;纖維出現軟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纖維極易剝落,彈性變小、強度減弱;繩索發霉變質、酸堿燒傷、熱熔化或燒焦;已報廢的繩索嚴禁修補重新使用。
?? ??14)當吊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吊帶出現死結;纖維表面粗糙易剝落;承載接縫綻開、縫線磨斷;帶有紅色警戒線吊帶的警戒線裸露;吊帶纖維軟化、老化、彈性變小、強度減弱;織帶(含保護套)嚴重磨損、穿孔、切口、撕斷;吊帶表面有過多的點狀疏松、腐蝕、酸堿燒損以及熱熔化或燒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