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些工地搭設腳手架前,沒有按照規范規定編制搭設及拆除施工方案,或方案中無必要的設計計算內容,或雖經計算,但荷載取值及計算方法均不符合規范規定,此種做法勢必為腳手架的安全使用埋下隱患。
⑵ 方案沒有按高度來考慮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正確的方法是應按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將其分為三種類型來處理:
l???? 高度在24m以下時,可按規范構造要求所列的桿件間距搭設(滿足表1或表2的要求),不必再進行計算,但連墻件及立桿地基承載力等仍應根據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
l???? 高度在24m-50m時,應按規范規定的計算方法,核算桿件間距及立桿整體穩定性。
l???? 高度在50m以上時,應按規范第5.3.8條的規定,另行專門設計。
6.1.4.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現場搭設檢查內容
■? 對作業人員資質及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 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
腳手架搭設前,工地工程技術人員應按施工方案編制作業指導書,并對作業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結束,交底人員及被交底人員均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 腳手架材質檢查內容
⑴ 腳手架材質規格應符合規范規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中規定的3號普通鋼管,銹蝕及變形超過規定的禁止使用。下表為常用腳手架鋼管規格尺寸。
| 截面尺寸 | 最大長度 | ||
| 外徑d | ???????? 壁厚t | 橫向水平桿 | 其它桿 |
| 4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 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 2200 | 6500 |
腳手架鋼管尺寸(mm)??????????????????????? 表5
⑵ 腳手架搭設必須選用同一種材質;禁止使用竹腳手架。
⑶ 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
⑷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采用可鍛鑄鐵制作的扣件。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的規定。具體技術質量要求如下:
① 鑄件不得有裂紋、氣孔;不宜有蘇松、砂眼或其他影響使用的鑄造缺陷;
② 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必須全面吻合,確保與鋼管扣緊時接觸良好;
③ 扣緊活動部位應能靈活轉動,旋轉扣件的兩旋轉面間隙應小于1mm;
④ 當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5mm;
⑤ 扣件表面應進行防銹處理;
⑥ 扣件螺栓擰緊力矩宜為40-50 N·m ,當擰緊力矩達65 N·m時,扣件不得破壞;
⑦ 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

扣件質量檢驗要求??????????????? 表6
| 項??? 次 | 檢 驗 項 目 | 要?? ? 求 | |
| 新扣件 | 1 | 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專業檢測單位測試報告 | 必須具備。對質量有懷疑時,應按GB15831規定抽樣檢測 |
| 2 | 表面質量及性能 | 應符合上述技術要求①-⑥項的規定 | |
| 3 | 螺栓 | 不得滑絲 | |
| 舊扣件 | 4 | 不得有裂紋、變形,其他同本表新扣件第2、3項要求 | |
■? 立桿基礎檢查內容
⑴ 腳手架立桿基礎應符合如下要求:
2?? 搭設高度在25m以下時,可素土夯實找平,上面鋪5cm厚木板,長度為2m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為3m時,平行于墻面放置。【試驗表明:立柱下(立柱于木墊板之間應加設標準底座)加設木墊板(板厚5cm,板長200cm),可將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提高5倍以上。當木板長度大于2跨時,將有助于克服兩立桿間的不均勻沉陷。】
2?? 搭設高度在25-50m時,應根據現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做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可用枕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cm厚道渣,其上鋪設混凝土板,再仰鋪12-16號槽鋼。
2?? 搭設高度超過50m時,應進行計算并根據地耐力設計基礎做法,或于地面下1m深處采用灰土地基,或澆注40cm厚混凝土基礎,其上采用枕木支墊。
⑵ 立桿底部與墊板之間必須加設底座。
搭設時應將底座置于木墊板之上,再將立桿放于底座內。不準將立桿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則將改變墊板受力狀態。
⑶ 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
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其作用是用以固定立桿底部,約束立桿水平位移及沉陷。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
⑷ 腳手架基礎地勢較低時,其周圍應設有排水措施,防止下部積水。
⑸ 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 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連墻件)檢查內容
⑴ 連墻件設置的數量應經過設計計算,除應滿足立桿穩定及連墻件的受力要求外,尚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連 墻 件 布 置 最 大 間 距(m)????????? ?????????表3
| 腳手架高度 | 豎向間距(H1) | 水平間距(L1) | 每根連墻件覆蓋面積(m2) | |
| 雙排 | ≤50m | 3h | 3la | ≤40 |
| >50m | 2h | 3la | ≤27 | |
| 單排 | ≤24m | 2h | 3la | ≤40 |
⑵ 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2????????? 連墻件應均勻布置且應靠近主節點,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
2????????? 連墻件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大橫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2????????? 宜優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2????????? 一字形、開口形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
⑶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亦可采用柔性連墻件。所謂柔性連墻件亦即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墻件。
⑷ 對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⑸ 連墻件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2?? 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或拉筋宜呈水平布置,當不能水平布置時,與腳手架連接的一端應下斜連接,不應采用上斜連接。
2?? 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
⑹ 當腳手架下部(7m以下時)暫不能設連墻件時可搭設拋撐以保持腳手架的穩定。
拋撐宜采用通長桿件與腳手架可靠連接,與地面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接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拋撐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
⑺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
■? 立桿、縱、橫向水平桿(大、小橫桿)桿件構造檢查內容
⑴ 主節點及其構造檢查內容
立桿、縱向水平桿(大橫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三桿僅靠的扣接點稱為主節點。大橫桿要綁在立桿內側。小橫桿綁在大橫桿的下側。立桿與大橫桿之間的連接扣件及大橫桿與小橫桿之間的連接扣件均為直角扣件,兩扣件中心距不得大于150mm。
⑵ 立桿、大橫桿、小橫桿等桿件間距要符合規范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立桿是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間距應按規范及設計均勻設置;大橫桿步距的變化也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其步距亦應按規范及設計進行設置,兩者的間距均不得隨意加大。當遇門口等處需加大間距時,應按規范規定進行加固。
⑶ 主節點處的小橫桿施工過程中嚴禁拆除。
在作業層,應在兩立桿(即兩個主接點)之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桿,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工作時不得拆除。當作業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桿可以隨腳手板一同拆除,但主接點處的小橫桿施工過程中嚴禁拆除。
設置小橫桿的作用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加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里外兩排立桿的側向變形。
單排腳手架小橫桿的設置位置,與雙排腳手架相同。但單排腳手架不能用于半磚墻、18cm墻、輕質墻、土坯墻等穩定性差的墻體。單排腳手架小橫桿在墻上的擱置長度不應小于18cm,一是因為小橫桿入墻過小影響支點強度,二是單排腳手架向外側產生變形時,小橫桿容易拔出。
■? 剪刀撐及橫向斜撐(橫向剪刀撐)檢查內容
⑴ 剪刀撐的搭設應符合規范規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剪刀撐是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的重要措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 表4
| 剪刀撐與地面的傾角 | 45° | 50° | 60° |
| 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最多根數 | 7 | 6 | 5 |
施,合理設置剪刀撐可以增強腳手架的整體剛度,提高腳手架承載能力12%以上。
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桿根數為5-7根,且不應小于6m,斜桿與地面夾角宜在45°-60°之間。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一組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部分可間斷設置,各組剪刀撐之間的間距不應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伸出的小橫桿進行連接,旋轉扣件中心線與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底部斜桿的下端應置于墊板之上。
⑵ 橫向斜撐(橫向剪刀撐)的搭設應符合規范規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一字形、開口形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形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
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閉形腳手架,為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可在腳手架拐角處及中間沿縱向每隔6跨在橫向平面內加設斜桿,由底至頂呈“之”字形布置。遇操作層時可臨時拆除,轉入其他層時應及時補設。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


■? 腳手板與防護欄桿檢查內容
⑴ 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嚴禁出現探頭板。
普通腳手板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設置兩根,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腳手板可采用對接、搭接兩種方式鋪設。采用對接時,接頭處下面必須設二根小橫桿,腳手板外伸長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之和不應大于300mm。采用搭接時,接頭必須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
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桿大于20cm的稱為探頭板。由于目前鋪設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扎牢固,若有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鋪滿腳手板時,可在端部采用護欄及立網將作業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面以外。
腳手架外側應按規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全封閉,網間要連續嚴密。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必須用合乎要求的系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扣間隔)系牢在腳手架上。
⑵ 作業層、斜道的欄桿和擋腳板的搭設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2? 欄桿和擋腳板均搭設在外立桿的內側;
2? 上欄桿上皮高度應為1.2m;中欄桿上皮高度為600mm;
2? 擋腳板高度不小于180mm;
⑶ 腳手架上均布荷載的標準值為:用于結構施工為3kN/m2;裝修施工為2kN/m2。
■? 桿件搭接檢查內容
⑴ 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接連接,大橫桿的接長也應采用對接法,立桿與大橫桿的接頭距主接點的距離應小于1/3跨度。
立桿若采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橫桿采用對接可使小橫桿在同一水平面上,有利于腳手板鋪設;立桿及大橫桿同步或同跨內不宜有兩個接頭。
⑵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均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m,用兩個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立桿上或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
■? 架體內封閉檢查內容
作業層腳手板下面應設一道大網眼的平網。且每隔10m設一道平網防護。當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縫隙大于等于15cm已構成落人落物危險時,應進行封閉。
■? 通道(斜道)檢查內容
腳手架上的通道(斜道)應符合規范規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腳手架上應專門設置上下的人行通道(斜道)。通道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在腳手架外側;一種是在腳手架內側。
通道(斜道)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一般采取“之”字形盤旋而上,坡度宜用1:3,寬度不小于1m。運料斜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1:6。
兩端轉彎處應設置平臺,平臺寬度不小于1.5m,長度為斜道寬度的2倍。通道側面和平臺的三面臨空處按臨邊防護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通道應設防滑條,間距300mm。
■? 卸料平臺檢查內容
卸料平臺的搭設應符合規范規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卸料平臺要有搭設方案,平臺的搭設要符合設計要求,要有限定荷載標牌。不準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從腳手架上進料。
卸料平臺的施工載荷一般可按砌筑腳手架荷載3KN/m2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按要求進行設計及施工。
卸料平臺制作應定型化、工具化,無論采用鋼絲繩吊拉或型鋼支承式,都應能簡單合理的與建筑結構連接。
| 外電線路電壓 |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
| 1KV 以下 | 4 |
| 1-10 KV | 6 |
| 35-110KV | 8 |
| 154-220 KV | 10 |
| 330—500 KV | 15 |
■? 外電防護檢查內容
腳手架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邊線之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見右表。
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邊線之間固特殊情況無法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時,必須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護措施。
■????? 對腳手架搭設驗收的有關要求
⑴ 腳手架要由施工、技術、安全等管理人員按照施工方案和規范分段逐項進行檢查驗收,
要有量化的驗收內容。
⑵ 用力矩扳手檢查扣件緊固力矩應為40-50N·m,不大于65 N·m。抽查安裝數量的5%,扣件不合格數量不多于抽查數量的10%。
⑶ 檢查驗收中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據實進行記錄,并由檢測人員簽字。確認符合要求后,要有搭設班組長、使用班組長、管理人員等最少3人以上的簽字,方可投入使用。
■? 腳手架搭設易出現的問題歸納
腳手架在搭設和使用過程中出問題是任由工人按經驗進行。在不監督,不檢查,不驗收的這種情況下,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就是必然的。現將問題歸納如下:
2? 搭設作業無施工方案,僅憑經驗進行;
2? 搭設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 搭設作業中不設置防(圍)護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2? 使用不合格的桿件和扣件;
2? 任意改變構架結構及其尺寸;
2? 任意改變連墻件設置位置、減少設置數量;
2?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設;
2? 搭設時立桿偏斜,致使立桿承載力降低;
2? 很少檢驗扣件的緊固力矩,連接點松弛,致使腳手架承載力降低;
2? 搭設時未及時設置拉撐桿件;
2? 在強風、雨、雷暴等氣候條件下施工;夜間施工未有良好的照明。
6.1.4.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現場使用檢查內容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監督檢查如下事項:
1)? 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2)? 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3)?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
l???? 主接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 連墻件。
除上述要求外,尚應注意以下問題:
2?? 不可任意減少腳手板數量;
2?? 必須按要求設置安全立網;安全網局部缺損的應即可補上;
2?? 不得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
2?? 不得站在不具備操作條件的橫桿或單塊板上操作;
2?? 長期擱置以后應作仔細檢查確定無問題后方可重新啟用;
2?? 應定期作防雷設施完好性檢查等。
6.1.4.4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現場拆除檢查內容
■? 對腳手架拆除的安全要求
拆除腳手架比搭設腳手架更具危險性,而恰恰目前對腳手架拆除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因此應對腳手架的拆除作業進行嚴格監理。下面是對腳手架拆除時的各項安全要求。
1) 拆除應有方案,方案應重點控制拆除過程中應采取的穩定措施。并報監理審批。
2) 拆除前應進行書面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安全員應進行現場指導,監理應現場旁站。
3) 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和其他防護用品。
4) 腳手架拆除必須設立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并由專人進行監護。
5) 局部拆除時,必須按已批準的范圍進行,不得隨意增大拆除范圍。
6) 拆除前,應先將步層內遺留的材料、垃圾塊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擲。
7) 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8) 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信裝置。
9) 拆除作業前,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拆除時,應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兩步同時拆除。
10)???????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
11)


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12)??????? 所有桿件與扣件,拆除時應全部分離,不允許未經分離即輸送地面。
13)??????? 拆除時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14)??????? 當日收工時,應仔細檢查腳手架拆除部位周圍情況,如發現某部位留有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或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5)??????? 如遇強風、雨、雷暴等特殊氣候,應停止拆除。夜間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
■ 腳手架拆除時易出現的問題歸納
腳手架拆除過程中出現安全問題往往是由如下原因造成,故拆卸時應嚴加監督:
1) 拆卸作業無施工方案,僅憑經驗進行;
2) 拆卸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 拆卸作業中不設置警戒區、不設專人指揮、不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 拆除時過早地拆除拉結桿件和連墻件;
5) 上下兩步同時進行拆除作業;
6) 拆除時各種桿件、扣件直接拋擲至地面。
6.1.5 門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安全監理細則
6.1.5.1門式鋼管腳手架搭、拆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核
■? 門式鋼管腳手架的特點
門式腳手架的門架及連接配件都是定型配套產品,應注意運輸,保管、使用的配套性,如:腳手板為掛扣式,已成為門架之間連接的水平部件,當使用普通腳手板時,應提出連接方法及加固措施。門式鋼管腳手架以門架、交叉支撐、連接棒、掛式腳手板或水平架、鎖臂等組成基本結構,再設置水平加固桿、剪刀撐、掃地桿、封口桿、托座與底座,并采用連墻件與建筑物主體結構相連的一種標準化鋼管腳手架。
■?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拆方案的編制與審核
門式鋼管腳手架必須按《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10)的規定進行設計和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簽后,提交監理審核。
施工方案中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及對應某高度其地基與連墻件做法等,應符合規范規定,并應有設計計算書。計算書中其驗算結果應符合《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相關條文及強制性標準(安全施工篇)的要求。對于內容不全,安全技術措施不夠,計算方法不得當或計算、驗算不準確的施工方案,必須退回重新編制。 6.1.5.1門式鋼管腳手架現場搭、拆檢查內容
■? 作業人員資質及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
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腳手架搭設前,工地工程技術人員應按施工方案編制作業指導書,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結束,交底人員及被交底人員均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 腳手架材質及各種桿件、配件質量檢查內容:
組成門架的配件材質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炭素結構鋼》(GB/T700)中Q235-A級鋼的規定,門架的安裝精度要求較高,當配件規格不合適,會影響腳手架的安裝質量。因此,凡有桿件變形、銹蝕、開焊等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 架體基礎檢查內容:
搭設前,首先應檢查腳手架基礎應平實,并做好排水工作,按下表中不同土質和搭設高度選取具體做法。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底部要加設掃地桿。
地 基 基 礎 要 求
■? 連墻件及架體穩定檢查內容:
門形腳手架一般搭設高度為45m以下,搭設時要及時裝設連墻桿件并與建筑結構拉牢,嚴格控制首層門形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腳手架搭設高度小于45m、基本風壓值小于0.55KN/m2時,垂直每隔6m,水平每隔8m設置一連墻件;當搭設高度為45-60m時,或雖小于45m但基本風壓大于0.55KN/m2時,其連墻件的垂直及水平間距分別應為≤4m及≤6m,見下表。
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當腳手架作業層高出相鄰連墻件兩步時,應采取確保穩定的臨時拉接措施,直到連墻搭設完畢后,方可拆除。
■? 桿件、鎖件、腳手板檢查內容
連 墻 件 間 距 (m)
| 腳手架搭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度(m) | 基本風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ω°(kN/m2) | 連墻件的間距(m) | |
| 豎 向 | 水平向 | ||
| ≤45 | ≤0.55 | ≤6.0 | ≤8.0 |
| >0.55 | ≤4.0 | ≤6.0 | |
| >45 | 一 | ||
腳手架應按照規范要求進行組裝,不得漏裝桿件、鎖件和腳手板。交叉支撐、水平架和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當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時,可不設置水平架),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鎖住、鎖牢,組裝要牢固可靠。
■? 加固桿、剪刀撐檢查內容
加固桿、剪刀撐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搭設。水平加固桿應設于門架立桿內側,剪刀撐應設于門架立桿外側,并扣接牢固。當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在架體外側每隔四步設置一道剪刀撐,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為45°-60°。
■? 扣件檢查內容
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扣件規格必須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扣件螺栓須擰緊,扭力矩宜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 ■? 架體防護、荷載及通道檢查內容
操作層應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180mm高的擋腳板,架體外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防護欄桿、密目安全網應設置在腳手架作業層外側,門架立桿的內側。
承重荷載按3KN/m2均勻布置。
作業人員上下腳手架的斜梯應采用掛扣式鋼梯,?底層鋼梯的底部應加設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的立桿上,鋼梯宜采用“之”字形式,一個梯段宜跨越兩步或三步。鋼梯規格應與門
架規格配套,并應與門架掛扣牢固。鋼梯應設欄桿扶手。
■?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方法有關要求:
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門架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對進行。搭完一步后,應檢查、調整其水平度與垂直度。 ??? ■? 對腳手架搭設驗收的有關要求:
門式鋼管腳手架每段(層)搭設完畢,要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全部搭設完后再進行整體驗收。
■? 對腳手架拆除的有關要求:
2? 腳手架拆除必須按拆除方案進行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除前應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雜物,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和掛警戒標志,并派專人負責監護。
2? 拆除的順序,應從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必須在腳手架拆除到相關門架時,方可拆除。
2

作業人員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拆除作業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卸連接部位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卡鉤上的鎖片旋轉至開啟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擊。
2? 拆下的門架、鋼管和配件,應成捆用機械吊運或由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和拋擲。
6.1.6 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安全監理細則
6.1.6.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審核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包括工程概況、負荷統計、負荷計算、變壓器容量選擇(如果需要)、饋電電纜選擇、配電箱選擇及布置、現場配電平面布置圖、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電氣防火措施等內容。由電氣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工程實際編制后經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審核,經公司有關部門會簽,并經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后才能提交監理審核。 ??? 監理應對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認真審核,審核結果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相關條文及強制性標準(安全施工篇)的要求。方案中如存在內容不全,計算不當、配置不合理、安全技術措施不夠等問題的,必須退回重新編制。
6.1.6.2臨時用電現場安全檢查內容
■?? TN-S接零保護系統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該系統是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具有
專用的保護零線(PE線)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低壓電力系統。
⑴ 當施工現場采用外電線路低壓側供電即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電網時;或當施工現場自己設置變壓器(或自備發電機組)形成獨立電網時,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三相五線制,見下圖),自設的變壓器其中性點必須接地,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Ω。
⑵ 工作零線(N)與保護零線(PE)自變壓器中性點或總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電源側分開后,嚴禁再次合一或在某處短接使之成為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合一的(PEN)線、嚴禁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錯接現象的發生,否則可能導致設備外殼帶電從而引發危險。
⑶ 總漏電保護器負荷側的工作零線(N)不得重復接地。不得將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⑷ 保護零線(PE)嚴禁穿過漏電保護器,而工作零線(N)必須穿過漏電保護器。
⑸ 電箱中應設兩塊端子板(工作零線N與保護零線PE),保護零線端子板與金屬箱殼相連,工作零線端子板與金屬箱殼絕緣。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如設備的金屬外殼)只應通過保護零線(PE)與電箱中的保護零線端子板相連,絕不允許接于工作零線(N)上或直接接地。
⑹ 保護零線(PE)必須作重復接地,一個施工現場內重復接地不應少于三處,每處接地電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可在設備比較集中的地方如攪拌機棚、鋼筋作業區等地做一組重復接地;在高大設備處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地做一組重復接地。
⑺ 保護零線(PE)的統一標志為綠/黃雙色,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做負荷線使用(即作相線或零線使用)。
⑻ 當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分包單位應與總包單位的保護方式相一致,不允許一個單位采用TT系統(保護接地)而另一單位采用TN系統(保護接零)。就是說,在同一施工現場,當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時,所有用電設備的外殼均必須采用保護接零的方式接于PE線上,不允許一部分接于PE線而另一部分直接接地。否則,一旦采用保護接地的設備發生漏電碰殼時,將會導致采用保護接零的設備外殼同時帶電,相當危險。
■? 配電箱、開關箱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必須實行“三級配電結構”。
⑴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實行三級配電設置,即,在總配電箱(或配電室內的配電柜)下,設分配電箱(即負荷相對集中處),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用電設備處),分三個層次逐級配送電力,形成三級配電(見下圖)。這樣配電層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照明配電

箱與動力配電箱應分開設置,這樣不致因動力停電而影響照明。
⑵ 在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開關箱內應設置隔離開關,滿足“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的規定。須注意,空氣開關不能作為隔離開關使用,可將刀開關、刀形轉換開關用于空載接通和分斷電路的電源隔離開關,也可用于直接控制照明和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熔斷器主要用作電路的短路保護,也可作為電源隔離開關使用。
| ? 總配電箱(或配電柜)? | |||||||||||
| ? 分配電箱? | ? 分配電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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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電設備? |
| ? 用電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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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電設備? |
| ? 用電設備? |
三級配電結構示意圖
⑶ 開關箱作為末級配電裝置,與用電設備之間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一個開關箱內只能設一個開關電器并裝設一個漏電保護器控制和保護一臺用電設備。不允許將兩臺用電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合置在一個開關箱內,亦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也就是說不允許出現一閘多機或一閘控制多個插座的情況,以避免發生誤操作等事故;也不允許一個漏電保護器保護二臺或多臺用電設備,否則極易發生誤動作和影響保護效果。
⑷ 總配電箱應設置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設置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方;分配電箱與末端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末端開關箱應設置在固定式用電設備附近,兩者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這主要是考慮當發生電氣或機械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源以減少故障持續時間并方便管理。
⑸ 配電箱、開關箱箱體一般應采用鐵板制作,板厚以1.5-2mm為宜,不允許使用木質外
殼或金屬外殼木質底板,即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

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⑹ 配電箱應有門、有鎖,且有防雨、防塵設施,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其周圍不得有雜物。
■? 漏電保護器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兩級漏電保護系統及設置專用保護零線(PE線),從而形成防止觸電的兩道防線。
⑴ 兩級漏電保護是在總配電箱中加裝漏電保護器作為第一級漏電保護,在末端開關箱內加裝漏電保護器作為第二級保護。這是現場臨時用電防觸電措施的第一道防線。
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潮濕、腐蝕環境下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總配電箱內漏電保護器作為后備保護,其額
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兩者乘積不得大于30mA·S。這種兩級保護形式,使得當末端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發生故障或失靈而拒動作時,上級漏電保護器可隨后切斷電源以進行補救。
⑵ 設置專用保護零線(PE線)是臨時用電防觸電措施的第二道防線。
由于電力系統三相負荷不平衡是經常出現的,故零線(N)中便經常帶電。換句話說,由于用電設備工作時,相線(L1、L2、L3或A、B、C)及零線(N)作為輸送電力的載體始終參與工作,故當三相負荷不平衡時零線帶電就是必然的。而保護零線(PE)由于設備運行時不參與工作,故其始終不帶電。特別是保護零線(PE)在施工現場作多次重復接地后,保護零線(PE)上的電位與大地的電位幾近一致,即零電位。我們將所有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接于保護零線(PE)上后,一旦某臺設備由于絕緣老化或損壞致使外殼帶電,其設備外殼上的電壓也不會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電位,從而保證了人身安全。
■? 現場照明檢查內容:
⑴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⑵ 照明裝置一般情況下使用220V電壓,但在下列情況下應使用安全電壓的電源。
2?? 使用行燈(手持照明燈)時其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V;
2?? 室外燈具距地面低于3m,室內燈具距地面低于2.4m時,應采用36V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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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隧道、人防工程內施工時其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
2?? 在潮濕或易觸及帶電體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2?? 在特別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其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使用安全電壓應注意遵循兩條原則,一是架設36V電源時,也應與架設220V電源一樣采取對地絕緣措施,不得亂拉亂接;二是應按作業條件正確選擇安全電壓等級,不可一律采用36V電壓。
■? 配電線路檢查內容:
⑴ 現場配電線路可使用架空線路。架空線路嚴禁使用裸線,必須使用絕緣電線,其絕緣必須良好,不允許有老化、破損現象,其接頭和包扎必須符合規定。
⑵ 配電線路使用電纜時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埋地敷設時,穿越道路或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應加設防護套管,采用金屬套管時必須作接零保護。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上、下、左、右四面鋪設50mm厚的細砂,上面覆蓋硬質保護層后添土覆蓋。電纜架空敷設時,應采用專用電桿,電纜與電桿之間采用絕緣子過渡。電纜不得拖地及穿過道路敷設,不得纏繞腳手架或穿越樹木敷設。
⑶ 當現場照明及動力用電混合設置時,所用電纜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不允許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PE線作為五芯電纜使用,因為兩種線路從絕緣程度、機械強度以及載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發故障。
⑷ 當施工現場配電方式采用照明與動力分別設置時,三相設備線路可采用四芯電纜(A、B、C、PE),單相設備和照明線路可采用三芯電纜(A(B、C)、N、PE)。
⑸ 對高層、多層建筑施工的室內臨時用電,不允許由室外地面電箱用橡皮電纜從地面直接引入各樓層使用。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部分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應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部分宜沿墻或門口固定。電纜垂直引入樓層后可每層或隔層設置分配電箱提供使用,固定設備可設開關箱,手持電動工具可設移動電箱。
■? 電氣裝置檢查內容:
⑴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按其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⑵ 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⑶ 為便于維修和檢查,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⑷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⑸ 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
⑹ 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采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
■? 變配電裝置檢查內容:
⑴ 配電室檢查內容:
2?? 配電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規范要求。配電屏的周圍通道寬度應符合規定;
2?? 成列配電屏兩端應與保護零線連接;
2?? 配電屏應裝設電度表,分路電流、電壓表。并裝設短路、過載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2?? 配電屏配線應編號,標明用途。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志,停送電必須有專人管理。
⑵ 總配電箱檢查內容:
2?? 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他儀表。
2?? 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額定值及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的額定值及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 外電防護檢查內容:
⑴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符合下表要求。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
| 外電線路電壓(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 4 | 6 | 8 | 10 | 15 |
⑵ 當達不到安全操作距離時,應搭設防護遮欄或防護架并懸掛警告牌。其材料應使用木質等絕緣材料,當使用鋼管等金屬材料時,應作良好的接地。防護架距線路一般不小于1m,必須停電搭設(拆除時也要停電)。
⑶ 不得在外電線路正下方施工作業、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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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檔案檢查內容:
⑴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全部資料(凡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總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單獨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⑵ 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資料;
⑶ 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⑷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⑸ 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記錄;
⑹ 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及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
⑺ 定期檢(復)查表;
⑻ 電工安裝、巡視、維修等工作記錄。
七、監理工作方式及措施
7.1監理工作方式
7.1.1方案審核:項目監理部人員必須認真熟悉設計圖紙、地質資料及相關規程、規范,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專項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項目監理部組織審核, 審核程序及基本要求如下:專項方案審查工作由項目總監主持;審查方案中是否針對各重大危害源分別制定出較為細致的安全措施,監理部應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報送業主及施工單位。
7.1.2監理巡視:監理人員每天要對工地安全進行一次巡視,著重項目總監要定期組織人員對工地安全及文明施工進行巡視,要求一個月不少于3次。
7.1.3驗收與平行檢驗:在承包單位自檢合格后報請監理驗收時,監理采用檢查和檢測手段,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按承包單位應檢點數的30%,但不應少于3處)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
7.1.4旁站監理:按照旁站監理方案中規定內容,監理人員在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施工期間進行現場監督,本工程外腳手架、塔吊、施工電梯安拆均需旁站。
7.1.5見證:由見證員按規定程序負責某工序全工程(含材料取樣)完成情況的監督。
7.1.6召開協調會。
7.1.7簽發指令,如監理通知單、停(復)工令等。
7.2監理工作措施:主要有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等,具體詳見監理規劃中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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