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運輸在風云變幻的茫茫大海上進行經營生產,歷來視安全事故為大敵,船舶能否安全營運,不僅關乎企業效益,關乎企業乃至社會的穩定,更緊系每個員工和家屬的幸福。一宗宗曾經發生的慘痛教訓無不在警示我們:“安全就是生命”。《安全生產法》第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力,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對此,本文僅從保障船員人身安全、防止工傷事故發生進行探討。
一、船上常見的工傷事故
擊傷。主要是不戴安全帽、操作方法不當、站在不安全的位置、不戴防護鏡、用拋擲方法傳遞物品、物件未固定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墜落或滑倒。主要是安全帶使用不當或不用安全帶、沒有穿工作皮鞋、冒險攀高、使用嚴重銹蝕或損傷的直梯或斜梯、高空支承物嚴重銹損、上下梯不注意或沒有手把欄桿、被物體絆倒、工作和生活場地有油跡或冰雪而滑倒、墜落等。
人落水。主要是舷外作業不用安全帶和救生衣、工作浮筏或吊具失效、使用安全網不當、無人照看和調整舷梯或橋板、舷梯首級平臺踏板翻落、繩梯嚴重損壞、大風浪中甲板無安全系索、棄船演習訓練時救生艇脫落等造成的落水事故。
軋傷或壓傷。主要是檢修轉動機械或收絞纜繩時疏忽大意、被貨物倒塌壓傷、開關艙配合不當檢查不到位、開關門時不注意、使用電動工具時違章作業、吊移物體時配合不當等造成的人體傷害。
觸電。主要是亂拉電線、私接電器、違章帶電操作、損傷電線電器未及時修復、電源插頭、插座、接線盒有水漏電等造成的觸電事故。
窒息或中毒。主要是擅自進入長久封閉的場所、擅自進入缺氧或有毒害氣體的艙室、違反熏艙操作和管理規定、有毒貨物泄漏導致中毒、食物中毒、酒精中毒等。
二、工傷事故的原因和分析
從2002年我司發生的15起共16名船員工傷事故來看,重傷12人、輕傷4人;其中跌傷摔傷的8人,被物體擊傷壓傷的6人,其他原因受傷的2人。15起工傷事故中有7起實屬違章作業所造成,有8起是屬于船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工作時不注意所造成,總體分析屬人為責任事故。工傷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現在:
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檢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無知、盲目、疏忽大意造成對人員的傷害。2002年8月3日,某輪停泊在印度的卡基納達港裝貨,值班二副帶領值班水手利用工人換班間隙關第2艙二層柜后部艙蓋,因艙蓋有些變形,依正常操作無法放下,即改用吊貨鋼絲拖帶關艙,本應用卸克連接,但貪圖方便,僅用一根6厘米×6厘米的方木穿在鋼絲琵琶眼和艙蓋的令環中,因艙蓋卡的太緊,鋼絲受力后將方木拉斷,該斷木飛起的一端擊中二副的右腿,造成右小腿骨折。
喪失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的警覺性,目無安全,自以為是,造成不必要的傷亡事故。2002年1月28日,某輪在航行途中,大廚下伙食冰庫蔬菜間拿菜后用雙手搬運蔬菜上樓梯回廚房的過程中,因船舶晃動人向后仰而摔倒,造成左腿脛骨下端骨折。外派某輪,2002年1月17日,大管輪在船廠上主甲板舷梯的過程中,后背向下跌落到甲板上,造成左手腕骨折的重傷事故。
缺乏團結協作精神,未能互相照應、互相提醒,安全隱患沒有及時消除,發生事故在所難免。2002年7月21日,某輪離美國莫爾黑德港后組織船員進行掃艙工作,在吊第2艙木板上來時,負責在甲板上面解鉤的水手被吊上來的木板擠到舷墻中間,致使腰脊骨骨折、會陰軟組織挫傷、右胸軟組織挫傷及血胸,造成重傷事故。
安全監督機制不健全,安全監督員形同虛設,現場指揮或負責人檢查、監督不力,超前預測、預防、預控能力不強。2002年10月8日,某輪一水在參加左舷甲板敲銹工作時,因風大導致銹塵進入右眼,其立即取下防護眼鏡作簡單處理后感覺無緊要就繼續工作,后感覺右眼不舒服,到醫院檢查發現已紅腫發炎,結果做了右眼球摘除手術,造成重傷事故。
機械事故、外界的客觀因素而引發的工傷事故。2002年8月5日,某輪在南海航行,受12號臺風影響,風力達10級,船搖擺劇烈,木匠在加固錨時被一大浪推到離甲板面2米多高的第1艙艙蓋上的一處凹槽中,造成左胸部兩根肋骨骨折,斷骨挫傷左下肺,屬重傷事故。2002年8月5日,某輪在馬六甲海峽進行施放救生艇訓練演習。當救生艇放到離水面2—3米高時,救生艇突然脫鉤下落,將三副和一水手摔傷,造成三副骶椎骨骨折、水手胸椎骨骨折的兩人重傷事故。
船員自身的身體健康狀況和過度疲勞而引發的工傷事故。這一類型事故往往是綜合其它原因而發生,工作時出現體力不夠、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突然發生暈厥等現象,其危害也是不可估量的。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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