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資料表明,絕大多數事故是由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因此,杜絕或減少事故的重要途徑之一是猛糾“三違”,杜絕違章。一些人之所以“熱衷”于違章,并非不知道違章可能導致事故,而是過于看重違章產生的省工、省時、省力、省事等眼前“效益”。故要想徹底杜絕違章,就必須建立起如下“四不為”機制,使所有員工都知道違章弊大于利。
一是“不能為”機制 所謂“不能為”,是指主觀上有違章意圖,但卻找不到違章的機會,因而造成了客觀上的“不能為”。營造“不能為”氛圍的關鍵是消除可能違章的機會,而消除違章的機會的有效途徑是加強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使生產指揮、操作的全過程都在有效監督之下,使少數心存僥幸者不能違章,以達到杜絕違章的目的。
二是“不敢為”機制 所謂“不敢為”,簡而言之是“想為而不敢為”如何造就“想為而不敢為”的環境,其重要途徑有兩條:一是建立有效的安全約束機制,“迫使”員工生產過程中循規蹈矩;二是建立強大的處罰機制,使得少數欲違章蠻干者不敢“越雷池一步”,以達到無人敢違章的目的。
三是“不必為”機制 所謂“不必為”是指員工看到違章只有風險,沒有任何益處,礦沒有必要再冒風險,自學自愿地新意守紀。“不必為”更高一層。但要創造出“不必為”環境,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比如一個工程施工項目,如果工期定額合理,施工隊伍就沒有必要冒生命危險搶抓進度;如果材料方案編制科學,按部就班施工不會影響工期,施工隊規程制定沒有必要犧牲科學,按部就班施工不會影響工期,施工隊伍就沒有必要以犧牲質量安全為代價節約成本;如果施工方案編制科學,按部就班施工不會影響工期,施工隊伍就沒必要以犧牲質量安全為代價而偷工減料;如果操作規程制定適宜,執行規程沒有“麻煩”,操作人員便沒必要以蠻干的方式尋找“捷徑”。如此,便達到不必違章的目的。
四是“不愿為”機制 “不原為”是安全生產的最高境界,是安全生產的追求的最高目標。實現這一境界和目標的最佳方法是加強員工素質教育,以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使每個人具備美好的安全愿望、足夠的安全知識、強烈的安全意識、過硬的安全技能,最終實現規范的安全行為,舉手投足皆循規蹈矩而行。無不愿意違章,則事故便可大幅減少或徹底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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