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事故處理的目的是通過對事故責任者不同的處罰,教育廣大干部和群眾,認真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同時,遵守國家的勞動保護法規,杜絕有法不依、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現象,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對傷亡事故責任者本身的處罰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其吸取教訓。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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