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強橫向聯系,取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條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及時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煤礦安全監察的有關情況,并可以提出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的建議?!泵旱V事故搶險救災、調查處理離不開地方政府的支持。在煤礦事故發生后應按法律法規及時邀請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參與。這不僅對我們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也對我們的各項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是十分有益的。否則,事故的調查處理可能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困難。
(6)加強培訓工作。
煤礦安全監察員在基層工作,需要不斷補充新的知識,加強培訓工作是提高他們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徑。要積極參加不同形式的培訓,做到既要熟知本專業安全生產知識,又要了解其它專業知識,還要了解煤礦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裝備,跟蹤國際煤礦生產和事故分析調查的新動態。
作為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建立適宜的煤礦安全監察培訓機制,還要對煤礦礦長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對他們進行法律法規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管理水平。這對于事故調查處理的順利進行,乃至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減少死亡事故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7)要從講政治的高度來處理善后工作。
很多同志認為,事故搶險救災已經結束,善后處理該怎么辦就怎么辦,產生放松麻痹思想,這是十分錯誤的。人員的傷亡牽扯到整個家庭,財產的損失牽扯到整個礦井。善后工作處理不好,則會挫傷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對礦井長遠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對于重大事故負責人要依法從快從嚴進行處理。同時,要做好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依靠各級政府和工會、婦聯等群眾組織,采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廣大群眾由于事故造成的損失和痛苦。
(8)處理事故時要注意合理避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注意依法行政,依照法定程序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也要研究最后的結論或處理結果是否會導致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事故調查處理的最后階段,作為一個程序應當研究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出現時的對策。
(9)吸收和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先進作法和經驗。
國外煤礦事故調查處理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法制健全,依法辦事。在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例如,在煤礦重大事故中有關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如何移送,移送內容(包括提供什么樣的材料、有關物證如何提交等)有哪些,司法機關若與煤礦安全監察機關在理解有關法律法規上有沖突該如何處理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應當吸收和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作法,結合我國國情及時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以促進煤礦事故調查處理的順利有效進行。
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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