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是特種設備?
答:特種設備是指在安裝維修和使用過程中易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的設備。
2、特種設備的種類有哪些?
答:目前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有:電梯、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游樂設施和防爆電器。
3、什么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
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是指在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代表國家依據有關法律、規章、標準,對特種設備實施全方位的安全監察和安全管理。即監督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修理工作符合國家規定和安全性能要求,規范、指導檢驗工作行為和監督檢驗工作質量,檢查、督促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完善各種管理制度,達到和實現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創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環境。
4、特種設備管理有哪些規定?
答:特種設備管理規定目前主要有原勞動部《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客運架空索道安全監察規定》國家技術監督局等六部門《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以及省市有關規定。
5、什么是特種設備事故?
答:特種設備事故是指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游樂設施、客運架空索道、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在安裝、維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設備故障。
6、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如何報告?
答:凡在南京地區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關的安裝、維修、使用單位必須以電話、電傳或其他方式快速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1)發生造成嚴重損失或影響的重大設備事故,有關單位必須在4小時以內將有關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損失及影響情況向我局報告。
(2)設備發生重大故障,但未造成直接損失后果的,有關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故障原因及情況向我局報告。
7、特種設備的特種作業范圍有哪些?
答:電梯作業;起重機械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大型游樂設施作業;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接作業;鍋爐司爐作業,鍋爐水處理操作人員;鍋爐壓力容器1級無損檢測人員。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上崗作業有何要求?
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發證后方可上崗,做到持證作業。同時,必須定期接受復審。復審期除鍋爐司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為4年、焊接作業3年、無損檢測作業5年外,其余2年復審一次。超過復審期作業的人員視為無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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