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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從事易燃易爆化工生產的企業因其生產的特殊性,一直是消防安全監督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如何有效地進行預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對于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在建筑設計中采取防爆設計和相應措施,可以防止和減少爆炸事故的發生,或者當發生事故時,最大限度地減輕其危害和造成的損失。
廠房的消防安全設計
(一)總平面布置
對于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應采取集中分區布置。有爆炸危險的生產界區和倉庫應盡可能布置在廠區邊緣。界區內建筑物、構筑物、露天生產設備相互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界區與界區之間也應留有防火間距。
按當地全年主導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布置在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以及其他建筑物的下風向。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的平面主軸線宜與當地全年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于45度,以利于用自然風力排除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減少陽光照射,防止室溫升高。在山區應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并應位于自然通風良好的地方。
(二)平面和空間布置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在生產工藝允許的條件下宜采用單層建筑。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采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筑。
對有爆炸危險的單層廠房應合理選擇平面布置形式,剖面設計要注意通風和利用屋頂泄壓。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單獨設置。如必須與非防爆廠房貼鄰時,只能一面貼鄰,并在兩者之間用防火墻或防爆墻隔開,相鄰兩廠房之間不應直接有門相通,如必須互相聯系時,可利用外廊或陽臺通行s也可在中間的防火墻或防爆墻上做雙門斗,門斗內的兩個門應錯開,以減弱爆炸沖擊波的影響。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設置時,應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不燃燒體防護墻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樓梯的安全出口。
浸出車間應設有足夠的泄壓面積,一旦發生爆炸,就可大大減輕爆炸時的破壞程度。有爆炸危險的生產部位,宜靠近泄壓面積設置。生產部位的周圍還應盡量避開建筑結構的主要承重構件;如布置有困難無法避開時,則應加強主梁或衍架等結構,以避免發生事故時造成建筑物倒塌。不致于因主體結構受破壞而造成人員重大傷亡。
車間內不得設地溝、地坑。因溶劑蒸氣比空氣重,泄漏后容易沉積,故施工時開設的地溝、地坑應在施工完成后用細砂填實,并以薄層水泥敷面。
廠房封水池的設計要求 廠房排出的污水可能帶有溶劑或油污,特別是溶劑隨污水排出,若遇明火,即會造成火災危害,外溢的溶劑起火后火勢還會順污水溝逆向竄入車間,釀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廠房應設置水封池。水封池宜靠近車間,便于工人檢查,一旦溶劑流出,能及時發現。水封池應是多室結構,至少有三個分離室,保護高度(h)不應小0.4m,使進入水封池的溶劑不至外流或溢出。水封池的水封高度應大于保護高度的2、4倍,容量不應小于車間分水箱容積的1、5倍。同時水流的入口和出口的管道均應是水封閉式。
廠房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一般應選用隔爆型(d)、增安型(e)、本質安全型(5a或5b)。其它電氣器件亦應采用相應的防爆型,活動燈具還需要保護罩。
廠房電氣線路敷設,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嚴禁明敷絕緣導線,應采用鍍鋅鋼管或采用經過消除管道內壁毛刺和管道外壁進行防腐處理的水煤氣鋼管,鋼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電氣線路不宜有中間接頭,在特殊情況下,線路設中間接頭時,必須在相應的防爆型接線盒(分線盒)內連接和分路。電氣線路應設有當發生過載、短路、漏電、接地、斷線等情況下能自動報警或切斷電源的保護裝置。
廠房宜設置獨立避雷針,其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0。車間內的金屬物和突出屋面的金屬物應有防止雷電感應和電磁感應的措施。生產裝置中不得使用普通皮帶傳動,應采用保持良好的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和能防止靜電的皮帶轉動。灌裝溶劑宜采用防靜電的軟管,如采用普通的非金屬軟管,應用銅線纏在軟管外并接地,導線截面不應小于2、5mm2。裝卸溶劑的場地上,應設有為油罐車跨接的防靜電接地裝置。溶劑罐車在向油罐灌裝溶劑時,為防止溶劑大量揮發和產生靜電,禁止從高處向容器中沖擊噴濺,應將管子插到油罐底部。
車間設置室內外消防給水按《建規》有關規定執行。車間內宜選用泡沫、干扮和二氧化碳滅火器,其配置數量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確定。靜電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忽視,除了采用必要的接地導除靜電手段外,還可以從工藝上采取措施,在用真空(負壓)輸送溶劑時,一般來講,電阻率在1011Ω·cm~1015Ω·cm之間的溶劑是容易積聚靜電的,而靜電電荷在導體表面上的分布同導除的幾何形狀有密切的關系。電荷密度隨表面曲率增大而升高,尤其是尖端部分的電荷密度最大,電場最強,能夠產生尖端放電。遇到易燃蒸氣與空氣的混合正巧達到其爆炸極限時,即會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因而為限制或減少靜電的產生,應適當地控制真空度,根據長期實踐,要求操作人員在抽吸溶劑時,真空度應控制在0.04Mpa-0.05Mpa以防流速過快,導致溶劑與管壁摩擦產生靜電(甲苯、丙酮等的流速應小于3m/S)。 同時還應嚴格規定,在抽料時,必須先打開真空閥,才允許把帶有負壓的吸料管插入盛有溶劑的桶內,這樣做是通過人為的手段,將桶內原存在的混合氣體先吸入真空泵系統。從而減少混合氣體萬一達到爆炸極限所造成的危害。 結構形式選擇 對于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庫房,選擇好其結構形式,可以在其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十分有效地防止建筑結構發生倒塌破壞,減輕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許多火災爆炸事故實例表明,適合于用作有爆炸危險廠房和倉庫的結構應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整體性好、抗爆能力強,能很好地抵御巨大爆炸壓力的作用s二是具有較好的耐火能力,能在一定時間內經受火災爆炸時高溫的作用;三是便于設置較大的泄壓面積,在發生爆炸事故時能夠最大眼度地降低建筑內的爆炸壓力,使主體結構免遭破壞。由此可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或經過耐火被覆的鋼框架結構,用作有爆炸危險廠房和庫房的主體結構是最為合適的。此外,鋼筋混凝土柱、有耐火被覆鋼柱承重的排架結構也可以用作有爆炸危險廠房和庫房的主體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