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井前喝酒者不準下井。
2.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者不準下井。
3.有下列疾病者不準下井:
(1)耳聾 (2)精神病 (3)高血壓癥 (4)嚴重心臟病(5)四肢及五官有殘廢者 (6)深度近視 (7)孕婦
(8)職業病等。
4.休息不好者和情緒不正常者不準下井。
5.未經安全教育的人員不準下井。
6.在井口(采場)和井下不準擁護、打鬧和睡覺。
7.在井下不準隨地大小便,保持井內衛生。
8.井下停電無照明時不準亂走動,應在安全地點等待。
9.衣服和其他物品不準掛在電線路、電纜、變壓器和電阻器上。
落后頂板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瓦斯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端面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超前支護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兩順槽安全出口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封泥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排水設施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絞車司機物料運輸的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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