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存在施工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等問題。要求施工升降機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轉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高處墜落、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一、施工升降機操作的基本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操作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2、施工升降機運行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每天檢查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地錨與標準節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籠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籠提升至離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籠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信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7)在傳動機械運轉時是否有噪聲以及有異常聲響;
8) 各樓層層門設置是否正確得當。
3、使用施工升降機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在吊籠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籠。當長料在吊籠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籠上下;
3)升降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
4)層門應與吊籠電氣或機械聯鎖,只有在吊籠底板離登機平臺的垂直距離小于25厘米時,該平臺的層門方可打開。進入吊籠,裝卸物料完成后,施工人員走出吊籠后,應及時關閉防護門,防護門鎖好后,聯系好施工升降機司機,方可啟動。層門不能突出到吊籠的升降通道上,應保證關閉時人員不能進入,吊籠的凈寬度與吊籠進出口寬度之差不得大于12厘米,開啟后凈高度不小于1.8米,正常工況下關閉的吊籠門與層門的水平距離不大于20厘米,在裝卸物料時吊籠門框外緣與登機平臺邊緣水平距離不大于5厘米
5)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6)發現安全裝置、通信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7)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8)作業后,將吊籠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頭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二、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要求:
1、安全停靠裝置。吊籠運行到位時,停靠裝置將吊籠定位。該裝置應可靠的承擔吊籠自重、額定荷載及運料人員和裝卸時的工作荷載。
2、防墜保護裝置。當吊籠懸掛或空中發生下滑時能可靠的將其停住并固定在架體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籠滿載時不得超過規范規定。
3、上極限位器(防沖頂裝置)。該裝置應安裝在吊籠允許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籠的越程(指從吊籠最高位置與天梁最低的距離),應小于3米,當吊籠上升到達到極限高度時,限位器即行動作,切斷電(指可逆式卷揚機)或自動報警。
4、樓層口停靠安全門。各樓層的通道處,應設置閉停安全門,應采用連鎖裝置(吊籠運行到位時方可打開)。停靠安全門可采用鋼管制造,其強度應能承受1KN/m的水平荷載。
5、吊籠前后安全門。吊籠的上料口處裝設安全門。安全門宜采用連鎖開啟裝置,升降運行時安全門封閉吊籠的上料口,防止物料從吊籠中滾落。
6、吊籠前后安全門。吊籠兩側處應設防護欄,防護欄宜采用工具式裝置封閉吊籠兩側,防止升降運行時物料從吊籠的兩側滾落。
7、緊急斷電開關。緊急斷電開關應設在便于司機操作的位置,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
8、信號裝置齊全有效。
三、具體措施:
加強對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堅決杜絕無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操作施工升降機,信號不明的情況下,不準作業。對違反規程的和違章指揮的,操作人員應拒絕起吊。操作工每天使用前要檢查設備,有安全隱患的情況必須先排除隱患,才能開始使用。特別是層門、安全門是否設置得當,惡劣天氣下不準使用提升機,根據使用情況,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加強對現場工人安全教育,不得隨意進入升降機吊籠內,確實需要進入吊籠裝卸物料,應與操作工聯系好后,方可進入,項目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要隨時注意提升機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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