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含租賃承包單位),應經公司安全部門同意并備案,必須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定點生產、定點經營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購買,購買單位應建立供貨單位檔案(單位名稱、單位法人代表、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等)進發貨登記臺帳。
5.2 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須取得安全標志準用證(有安全標識)和經過備案(外省進入我省銷售的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年度備案)所購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計劃要求,質量合格。
5.3 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和領發應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設立專人保管,保證適當庫存量,建立進貨臺帳;未經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部門蓋章的建立單獨登記臺帳。
5.4 按公司現行標準參照河南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審批發放,建立審批制度、清退制度,建立員工勞動防護用品領發臺帳,保存(三年以上)原始記錄。
5.5 其它因工作需要應配備的個人或中、大檢修、搶修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一律經公司生產副總(或以上領導)審批后登記發放。
5.6 使用單位應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登記臺帳。
5.7 根據作業性質、條件、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合理配置,正確選(使)用完好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5.8 員工應掌握相關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知識,明確職責,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完好有效。并按規定正確佩(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不按要求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嚴禁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齊進入生產崗位。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