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準預防的概念:
1. 認定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須進行隔離,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粘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隔離措施包括:
1.接觸隔離:預防通過直接或間接接觸而傳播的疾病。如痢疾、甲肝、輪狀病毒感染、副流感病毒、嬰兒的腸道病毒感染等。
2.空氣隔離:預防因空氣(微粒或漂浮的塵埃)而傳播的疾病。如水痘、麻疹、肺結核等。
3.微粒隔離(飛沫隔離):預防經氣溶膠微粒而傳播的疾病。微粒可通過咳嗽、打噴嚏、近距離講話、某些醫療操作如支氣管鏡檢查、吸引、使用通氣設備等。因其顆粒直徑大, 傳播距離近, 所以不需通風, 許多細菌性疾病可通過微粒傳播,如B型流感桿菌、腦膜炎雙球菌、鏈球菌、腺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小兒腥紅熱等。
三、具體措施包括:
1.接觸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污染的物品時應當戴手套;
2.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觸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質以及被污染的物品后應當立即洗手;
4.醫務人員的工作服、臉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體液、分泌物等物質噴濺到時,應當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防護眼鏡或者面罩,穿隔離衣或圍裙;
5.處理所有的銳器時應當特別注意,防止被刺傷;
6.對病人使用后的醫療器械、器具應當采取正確的消毒措施。
四、職業暴露后處置方案
(一) 現場處理:職業暴露一旦發生,應做好暴露部位緊急處理。完整的或有破損的皮膚被病人的血液或血性體液濺到,應立即用肥皂和流動清水充分清洗;粘膜暴露用大量流動水沖洗;扎傷或割傷,應及時擠出污血,同時在流動水下清洗傷口后,涂上消毒藥水如0.5%碘伏或75%酒精。
(二) 報告:對暴露部位緊急處理后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報告院感室和保健科,院感科詳細了解暴露的發生過程,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等上報醫務科或護理部備案。班外時間由科室負責人報總值班,由總值班報告院感室及保健科。
(三)預防性治療 (Post-Exsposure Prophylaxis,PEP): 由專家評估決定是否實行。一旦決定實施 PEP,原則上越早越好,最好在1-2小時內開始,盡量不超過24小時。感染危險性很高的暴露者,即使時間已達1-2周,也應考慮預防性用藥。
(四)血清學監測:血清學監測統一由保健科開具化驗單,血樣送檢驗科。
根據情況開具具體監測相關內容:
1.暴露當時: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HIV 抗體,CD4 細胞。
2.不做PEP(不服藥):按時間段只查 HIV 抗體和 CD4 細胞。
3.實行PEP(服藥):按時間段查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HIV抗體,
CD4 細胞。
?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