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提高從業人員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和防范技能,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
二、培訓內容
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基本知識,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措施,職業健康監護,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維護,崗位操作規程等內容。
三、培訓課時
上崗前培訓時間不少于4學時,在崗期間的定期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2學時。
??? 四、培訓方式
內部培訓或外部委托培訓。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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