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遵守“四禁止”上崗原則:
(1)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的禁止上崗。
(2)培訓不合格的禁止上崗。
(3)未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和穿戴不整齊的禁止上崗。
(4)酗酒人員禁止上崗。
二、進入工作面前應做到以下檢查:
(1)工作面的安全情況,有無垮落現象,先要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查看施工圖紙或進行現場布眼調整。
三、鑿巖過程中正處鑿巖的鑿巖機兩旁禁止站人以免斷釬傷人。
四、禁止在殘眼、盲眼上進行鑿巖加深或校孔。
五、鑿巖結束后,做好工作面的灑水防塵工作。在爆破工進行裝藥起爆之前鑿巖工應攜帶工具撤出安全地帶。
六、露天開采應優先采用濕式作業。產塵點和產塵設備應采取綜合防塵技術措施。
七、設計中規定保留的礦巖柱在規定期限內不得開采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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