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負責人對本部分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安全副職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經營制度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并實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堆積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長安全教育,對職工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并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組織部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濕式、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參加維護,正確使用。
6、及時報告部門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各級安全人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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