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實行群眾監督,協助行政及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制止、申訴和控告。
(二)參與討論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檢查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督促行政部門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
(四)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工作。
(六)參加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
(七)貫徹執行煤礦一體化管理文件,負責實施本部門所管轄范圍內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識別、評價和控制,積極組織開展參加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做好工作記錄。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