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積極開展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和監督工作:
2制訂、修訂本礦的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以及各崗位職業危害防治規程,并編制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專項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針對檢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督促其按時完成。
4做好全礦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并協助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危害防治宣傳活動。
5負責職業危害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予基層上報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建檔工作。
7貫徹執行公司下發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8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與個人或各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對全礦職業危害防治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