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保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為此,我礦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我礦勞保用品發放、領用制度。
一、勞保用品發放范圍:礦山井下及地面所有從業。
二、發放標準
1、安全帽:每3年一頂;
2、工作服:每一年一套;
3、手套:每月兩雙。
三、勞保用品購買費用納入企業生產成本。
四、勞保用品發放程序:礦安全管理人員—入庫—職工領用—發放人員做好記錄
五、根據各崗位人員使用過程中的耗損情況,不斷調整完善發放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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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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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