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適用公司全體施工作業人員。
1、職責:
1.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1.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工區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1.3安督辦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1.4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1.5計財部門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1.6安質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2、事故隱患
2.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工作程序
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工區經理任組長,安質部部長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3.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3.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采用逐級報告,并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報告采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報告。報告中應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詳見隱患報告登記表)
3.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3.3.1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
3.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督辦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督辦應進行監控。
3.4檔案建立
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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