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電科主管級工程師負責協助科長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三大規程在現場的實施,是機電專業具體負責技術管理的落實者。
(2)負責組織編制停產檢修措施、重大安全措施以及一般安全措施的審查。具體負責大型設備的安全運行、技術測定、各類保護整定、資料存檔及各類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
(3)具體負責設備的技術改造、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數據測試整理、圖紙資料存檔以及設計、安裝、供電圖紙資料的審核。
(4)負責每月至少一次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大型設備的技術裝備、安全設施、井筒裝備的檢查。
(5)負責每月至少三次對各大型設備機房硐室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同時進行隱患排查。
(6)負責本管轄范圍內設備安全運行的巡回檢查,隱患排查,提出處理意見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管轄范圍內各類電氣設備保護,機械設備各類保護的檢查,并按規定組織定期試驗。
(7)負責雙風機雙電源、風電閉鎖、漏電繼電器、皮帶的安裝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帶、電纜下井關。負責井下低壓安全供電,合理供電以及電氣設備的安裝、回撤的負荷審批。負責機電設備的入庫質量驗收、電氣試驗,確保下井設備的質量。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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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