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工作性質,供給員工適用和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及特種防護器具。
2. 個人防護用品由技術安全部根據國家規定制定標準,報上級批準后嚴格執行,物資部負責制定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3. 特殊防護用品由各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申請,技術安全部部審核、匯總報總經理審批,各部門需持審批后的領用單方可進行領取。
4.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塵罩、特種手套、絕緣鞋與特殊防護用品,使用前要進行外觀檢查,外觀檢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此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
5. 勞保用品是為保護職工安全的必要措施,各部門領導要教育職工,使其了解各種勞保用品的防護性能,懂得其質量檢查法,學會正確佩戴與使用。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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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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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