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綜合部長方國強為公司職業危害日常監測人員,負有以下責任:
1、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每季度對公司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
2、做好日常監測數據記錄和存檔,分析數據后向王德風書面報告。
二、檢測和評價管理制度
綜合部長方國強為公司檢測和評價管理主要負責人員,負有以下責任:
1、按規定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每年對本公司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進行檢測和評價,并提供真實的資料,對提供的資料負責;
2、將檢測數據在公司設定的職業健康公告欄內公布;
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若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要制定規劃,限期解決;
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時和在設備大修后,對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進行檢測和評價。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