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職業衛生工作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對本單位或本部門的職業衛生工作負檢查、監督的責任。
2.深入生產作業現場,指導存在職業危害崗位從業人員的工作,掌握職業衛生工作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職業危害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職業衛生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本部門新工人的職業衛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5.發生職業衛生事故立即向上級報告,積極施救,自覺配合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要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防護措施建議。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