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組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 和標準的規定,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訂(修改)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執行督促執行。
2、根據礦井機構設置,明確各班、組、人員職責。
3、制訂礦井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直接領導本礦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愜意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5、組織干部、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建立健全激勵獎懲機制,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經常檢查各班、組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7、經常聽取各單位管理人員、職工關于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8、建立預警機制,對礦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 申報等工作。
10、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11、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并研究處理。
12、對本礦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