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掌握企業內部各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建立定期檢測制度,制度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管理工作。
2、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員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圍內及本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強度)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
3、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4、明確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確定檢測的具體要求,包括檢測點分布、檢測周期及檢測結果的登記報告等。
5、單位應當請有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檢測、評價和監測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并將檢測評價結果向勞動者公布。
6、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出現異?;蛘叱瑯藭r,立即采取措施,上報主管領導,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
7、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證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符合國家標準。
8、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業。
9、檢測、評價和監測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并及時向東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及向本單位員工公布。
10、委托檢測費用應列入年度預算。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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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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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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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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