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為規范藥品陳列養護工作,保證在庫藥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GSP、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及企業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藥品陳列養護工作。
3.責任部門或人員:門店藥品養護員、營業員
4.工作程序:
4.1營業員對來貨的藥品,按照藥品的分類要求對藥品進行陳列,對門店銷售后補貨品種進行補貨陳列,并保持陳列區干凈整潔,核對藥品與價格標牌保持一致。
4.2 每日上午8:30-9:30、下午2:30-3:30監測庫(區)溫濕度,如超出陰涼區、常溫取、冷藏藥品規定范圍,應采取降溫、升溫、增濕、除濕等措施,并記錄。
4.3 藥品養護員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及庫存品種流轉情況確定重點養護品種。
4.4 養護人員每月定期進行養護及檢查,做好養護記錄。
4.5儲存超過3個月的藥品每季對其外觀質量及包裝、標識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或檢查中存在疑問的品種,將其放入待驗區,由質量管理部門確認,質量管理部門確認不合格的品種,養護員掛紅牌停售并督促、監督保管員盡快移入不合格區,并填寫不合格藥品登記表,并按照不合格藥品操作程序要求進行處理。
4.6近效期藥品每月進行檢查,藥品到期,由質量管理部確認養護員掛紅牌停售并督促、監督保管員盡快移入不合格區,并填寫不合格藥品登記表并按要求進行處理。
?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