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險醫療設備,如:鈷60放療機、X光機、CT機、碎石機、高壓蒸汽滅菌器、高壓氧倉等,均應加強管理。
二、對上述屬高壓電源的危險設備,使用、維修技術人員均應進行專業培訓,進行使用、保養、維修技術培訓,并經技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機操作。操作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儀器設備的安全使用。
三、操作人員必須了解所使用的醫療儀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操作規程,并做好日常保養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四、對危險醫療儀器設備要嚴格執行“三定”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檢查與保養。禁止沒有進行專業培訓的人員和未經技術考核的人員上機操作。
五、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沒有遵照制度定期對醫療儀器設備、電源進行檢查的,按照“醫療設備使用管理考核辦法”處理。
六、危險醫療設備的專業培訓由設備科協同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進行,屬國家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療設備除安裝培訓外,還需按省、市衛生部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進行培訓。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