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集體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防與排查:
1、崗位安全責任:
各科室主要領導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工作的安全,保證每一位員工的安全。
2、安全大檢查:
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會會同辦公室對全院進行安全大檢查;各科室每月應對本科室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
二、報告與整改
1、安全隱患報告:
(1)醫院的每一位職工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安委會或責任科室,安委會和責任科室應及時、妥善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2、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
(1)安全隱患必要時可以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科室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
(3)對經常出現或較嚴重的安全隱患,安委會應對科室負責人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處罰與獎勵:
1、安全隱患被通報,情節輕微,:視情節對責任人或科室按20-50元/次予以處罰。
2、安全隱患嚴重,下發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時整改:視情節對責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處罰。
3、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按200-500元/次予以處罰。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責任科室及主要負責人取消當年度評優資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科室負責人,醫院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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