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長的領導下,主管醫療安全技術全面工作。領導全院技術管理系統,直接對院長負責。業務院長對安全工作負全面技術領導責任。
2、協助院長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技術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規定,以及上級的安全指令、決定和規定。
3、組織編制和審定安全規程、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審定安全技術措施和設計施工方案。
4、領導開展安全技術科研活動和技術改造,、新項目,不斷改進和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裝備、先進安全防護設施,改善作業條件。
5、定期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技術質量問題,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6、發生重大事故,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院長組織搶救,負責提出搶救事故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
7、負責組織安技措工程的竣工驗收。參加院安全大檢查。
8、如本院存在違反安全技術方針、政策、法規的有關問題,有刁難、打擊堅持原則的技術人員的現象,可直接向集團公司領導報告。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