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長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指示、決議和規定。
3、定期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對重大安全問題及時做出決策和處理。
4、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措費用,保證安全資金投入。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院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全院各項工作時,同時重點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8、領導組織對全院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素質。
9、確定本院安全生產目標,領導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所屬單位和人員貫徹執行。
10、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1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表彰獎勵,對履行職責不好,安全生產目標不能實現,應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相應的行政、經濟處罰。
12、要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生產條件,更新安全設施和設備,組織開發、推廣和應用安全生產新技術。
13、領導開展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組織研究,采取“三定”(定措施、定時間、定負責人)進行解決。
14、發生重大事故,負責組織搶救、處理、調查,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15、及時、如實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