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所有檢修工作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
⑵ 維修電器設備時,應先拉開電閘,并懸掛 “ 禁止合閘 ” 警示牌,合閘時要確認 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⑶ 如有特殊情況,需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
⑷ 登高檢修設備、照明,必須有專人監護并系好安全帶。
⑸ 檢修使用的工作行燈,必須采用 36 伏以下安全電壓。
⑹ 檢修現場的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
⑺ 檢修使用的工具應絕緣良好。
⑻ 出外維修時,應注意所在崗位的安全隱患,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⑼ 每日下班前,確認照明、飲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門窗等是否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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