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制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復審并給予適當標記。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1.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①腐蝕品: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SAE1020)的腐蝕力超過0.635cm/年(55℃)的物質。例如:鹽酸。
②毒害品: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③致癌物: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④可燃燒物: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易燃液體(燃點低于38℃)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于22℃;沸點低于18℃
1B級:燃點低于22℃;沸點高于18℃
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可燃液體(燃點高于38℃低于60℃)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ⅢB級:燃點高于94℃
⑤易爆化學物品: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2.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簽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3.化學危險物的管理與使用
①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②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③嚴禁氧化劑與易燃劑存放在一起。腐蝕性化學品要單獨存放。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④個人防護裝備: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⑤急救設備:使用腐蝕性物品的場所,應設有合適的急救沐浴設施和洗眼裝置。
⑥化學通風櫥: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⑦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
⑧易燃或可燃性液體的儲量超過1000升,至少應有1間專用儲藏室。
⑨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⑩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①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②廢棄化學物品: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們的性質。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③專職人員:實驗室應指定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并將其放置在指定的廢棄物堆放場所。
④容器:化學廢棄物應放置在密閉、有蓋的容器中。
⑤標簽:化學廢棄物的包裝應有標簽,標簽應包含以下內容:
日期、來源、實驗室來源、成份、物理性質(氣體、液體等)、體積、危險性(易燃或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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