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危險品采購前,首先必須查驗、確認供貨單位的生產許可證、危險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和包裝、容器的生產許可證,核對所采購產品是否在證照規定的范圍之內。
⑵索取供應商的資質證明(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危險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等)并按要求分類歸檔備查。
⑶危險品采購時,應當告知供方本公司對所采購商品的相關要求:包裝要求(符合安全儲運而且外包裝標志清晰規范),隨貨同行的相關資料-- CSDS、商品檢驗報告和送貨(委托運輸)單位、車輛、人員的危險品運輸資質證明。
⑷嚴禁向沒有危險品生產或經營資質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