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每月向醫教科報告醫療安全情況,分析科室一個月內是否存在醫療隱患,并實施討論、提出整改意見,組織科室制訂醫療安全防范措施。
二、當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必須立即報告醫教科,醫院必須在12小時內(重大醫療事故爭議6小時內)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三、醫教科負責對全院醫療安全情況,月報及每季、年度匯總醫療差錯事故發生情況向臨床反饋、通報并分析、講評,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向院長作出分析報告。
四、醫院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次,提出整改措施。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