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規范**高速公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工作動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突出施工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特制訂《**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安全月報制度》。
第二條 安全月報是各施工單位月度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重大事件、安全工作亮點、安全技術經驗等方面的總結和綜合反映。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必須由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填報和報送工作。
第三條 **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安全月報應于每月的22日中午前以電子文件的形式報送到所屬總監辦安全監理工程師處,經總監辦審核確認后,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報送至**公司安全部。
第四條 **高速公路施工單位于每月的23日中午前將經總監辦審核確認的安全月報(紙質版)分別報送**公司安全部和總監辦。
安全月報(紙質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檔,兩份報送,均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 **高速公路施工單位安全月報主要內容詳見后附件。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