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總 則
??? ?? 第一條 為加強對電梯維修保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電梯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避免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是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受電梯使用單位委托,對電梯進行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總稱。
??? 第三條 在本市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 第二章 電梯使用單位的相關職責
??? 第四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應當約定維修保養的期限、項目和救援責任等內容。維修保養項目可參照《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見附表)的規定。
??? 第五條 電梯使用單位變更維修保養單位時,應當做好有關銜接工作,不得因變更維修保養單位而導致在用電梯出現無人保養的情況。
??? 第六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預防性維護保養。
??? 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電梯使用,通知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報告市、區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維修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維護保養、維修、報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
??? 第七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電梯技術檔案。電梯技術檔案應當長期保存。
??? 第三章 維修保養單位的相關職責
??? ?? 第八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
??? 禁止無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和超許可范圍開展電梯維修保養活動。
??? 第九條 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本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工商注冊的有關規定及國家質監總局《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國質檢鍋〔2003〕251號)的規定辦理有關工商注冊和維修許可手續。
??? 第十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可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到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理驗證手續,領取驗證回執和獲取特種設備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
??? 已辦理了驗證手續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可憑有效的驗證回執和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辦理電梯維修告知等業務。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