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⒋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報告書;
??????? ⒌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 ⒍設備隱患及評價。
??????? (三)使用單位可根據所用起重機械的種類、性能以及使用的具體情況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和規程。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司索指揮規程,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與檢修制度,培訓與考核制度等。
??????? (四)起重機械司機、司索指揮人員需經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全國通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外單位調入公司從事起重機械駕駛、司索指揮人員,由接收單位持此人特種作業人員(有效)操作證,到安環處、人力部等相關單位查驗備案后,方可從事作業,嚴禁無證和持無效證件上崗作業。
??????? (五)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每年應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月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 ⒈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
??????? ⒉吊鉤、抓斗等吊具;
??????? ⒊鋼絲繩、滑輪組、吊鏈等;
??????? ⒋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
??????? ⒌液壓保護裝置、管連接部位。
??????? 每天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 ⒈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 ⒉軌道的安全狀況;
??????? ⒊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 (六)停用超過一個月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完成上述規定的檢查內容。
??????? (七)(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雇用外單位起重機械和起重作業人員時,應使用有相關部門檢驗合格發給《準運證》的起重機械,起重作業人員應有全國通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持上述有效證件到安環處備案,在公司辦理外委工程有關手續后,方可進入作業現場。
??????? (八)(集團)公司每兩年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起重機械檢驗。因報停而沒有參加檢驗的起重機械,后因工作需要重新啟用的,必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安環處,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發給《準運證》方可啟用。
??????? (九)起重機械轉讓時,應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出具合格的檢驗報告書后,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轉讓過戶的手續。
??????? (十)安環處負責起重機械的日常監督檢查。裝備處負責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定期檢驗,科技大學負責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和司索指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安環處參加起重機械的安裝、改造、維修的審核、竣工驗收與試車。
??????? (十一)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確定報廢的起重機械,嚴禁轉讓和使用,同時收回有關有效證件。
??????? 八、考核
???????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員,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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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