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控中心設備不能用于非工作用途,更不能擅自外借;
2、監控中心以外的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動用報警臺的設備;
3、值班人員如因操作不當或非工作原因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并視具體情況作出經濟賠償;
4、任何人不得隨便進入監控中心打印文件,如特殊情況必須持安全部經理的許可,方可進行;
5、中心所有資料應按時間、性質、用途或功能詳細分類,統一編號;
6、客戶資料屬保密檔案,不得外人翻閱;
7、如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客戶檔案資料者,需持有監控中心批準方可,并在一日內歸還;
8、已歸檔保存資料不得隨意更改、增加或刪除,如有需要,必須?詳細登記更改原因、內容、時間、然后更改人簽名;
9、任何部門人員不得隨意向中心索問客戶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需經安全部經理同意方可。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