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保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本加油站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和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單位和全體員工。
3組織機構
3.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經理擔任組長,副經理、安全管理人員任副組長,班長、班組安全員為成員。
3.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的協調和落實。
3.3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監督管理原則,按“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齊抓共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安全目標管理。
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4.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通過各單位組織落實和實施;
4.2研究和決定公司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決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的獎勵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4.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各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況。
4.4參加有關的安全生產業務會議,查詢有關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如實匯報情況。
4.5對各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提出相應的建議。
4.6要求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貫徹執行。
5工作制度
5.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由組長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5.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擴大會議,研究、決策緊急的重大安全工作問題。
5.3會議主要內容:聽取各單位執行安全職能的情況匯報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傳達上級指示,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分析安全形勢,制定安全工作目標;總結、部署階段性安全工作,對引起爭議的制度解釋作出仲裁。
5.4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在會議召開過程中必須嚴格會議紀律,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向主持人請假。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5.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互通信息,交換意見,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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