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便攜式報警儀每隔7天必須校準氣樣標定一次,并不能自行折卸。
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不宜在有硫化氫和沼氣濃度大于5%的環境使用。
三、便攜式要專人使用、專人維護、校驗和維修,一般人員不準亂調。
四、儀器不得受到較大的沖擊和震動,以保證儀器的使用精度。
五、儀器正常使用中要經常清理防爆網上的煤塵。
六、合理進行充電以保障儀器的正常工作。
七、入井前檢查電源、電壓和電表是否合格,合格后進行電零位檢查。
八、對儀器要正確調試和校驗,以確保其精度,以確保安全。若大于 0.2% 時 , 監測人員應及時下井進行校對。
九、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箱及電纜,必須在瓦斯員的監護下,按規定進行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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