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凡在公司范圍內生產區域和所屬新、改、擴建設項目區域內進行的設備檢修、報修、搶修中,對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2 盲板抽堵分級
一級:作業單位在所轄區域內進行的設備檢修、報修、搶修中的盲板抽堵作業,由生產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辦理,由分公司(單位)安全員審核、主管領導審批。
二級:需要進行隔離的設備、管道和盲板抽堵作業屬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由設備、管道所屬單位和盲板抽堵作業單位共同辦理,主管負責人審核、由安全環保部和綜合辦保衛科審批。
三級:易燃、易爆、易中毒場所或危險性大的盲板抽堵作業,由施工單位提出辦證申請,公司安全環保部和綜合辦保衛科等部門審核,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批。
3 辦理方法
3.1 施工(作業)單位負責人依據盲板抽堵作業分級向生產單位、審批單位提出辦證申請,介紹作業內容和作業環境,并編制作業安全措施。
3.2 生產單位負責填寫《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表格、盲板位置圖、安全措施,交施工(作業)單位確認,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和綜合辦保衛科等部門審批。
3.3 審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交施工單位、生產單位、審批部門各一份,由審批部門負責存檔。
3.4 作業結束后,經施工(作業)單位,生產單位檢查無誤后,施工(作業)單位將盲板位置圖交審批部門。
4 作業安全要求
4.1 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無證不準作業。
4.2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應重新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4.3 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4.4 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5 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6 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4.7 作業人員應經過個體防護訓練,并做好個體防護。
4.8 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于6.67kPa(50mm汞柱);氣體溫度應小于60℃。
4.9 在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4.10 在易燃易爆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1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4.11 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采取防止酸堿灼傷的措施。
4.12 在介質溫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采取防燙措施。
4.13 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應安排有應急救護措施。重要作業生產單位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領導必須在場。
4.14 生產單位應預先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并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盲板位置圖審批部門存檔備查。
4.15 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按規定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4.16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以上抽堵盲板作業。
4.17 抽堵多個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生產單位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并做好記錄。
4.18 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4.19 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生產車間專人共同確認。
5 職責要求
5.1 生產單位負責人
1)應了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監護人,向作業單位負責人或作業人員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2)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業。
3)作業完成后,應組織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5.2監護人
1)負責盲板抽堵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并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2)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在盲板抽堵作業期間,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當發現盲板抽堵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4)作業完成后,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5.3 作業單位負責人
1)了解作業內容及現場情況,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2)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安排人員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5.4 作業人
1)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2)要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3)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4)作業完成后,會同生產單位負責人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5.5 審批人
1)審查《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 作業證管理
6.1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管理,各級審批部門負責審批票證的管理。
6.2 嚴禁隨意涂改、轉借《作業證》,變更盲板位置或增減盲板數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證》。
6.3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施工(作業)單位、生產單位、審批部門各一份,審批部門負責留存,保存期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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