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長或總經理是安委會主要負責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應為安委會成員。企業安委會辦公室宜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營造企業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并通過各單位、各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3.安委會主要負責人負責定期召開安委會工作會議,聽取各單位、各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審定或檢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并督促落實。
4.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研究和決定企業安全工作重大舉措,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組織、協調解決企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6.組織評估較大及以上事故隱患,并督促立項整改。
7.審查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