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生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各工序操作人員必須在進入崗位時著抗靜電工作服后方話進行作業。
2、禁止穿釘鞋、高跟鞋(1、2寸以上)上班。
3、充裝車間操作人員必須著長袖工作服。
4、在進入基站時必須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香煙、打火機、火柴、鑰匙等一切物品交由門衛專人貯柜保管。
5、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禁止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或逗留。
6、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交班時,除向領導匯報外,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待領導作出安排后方可下班。
7、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更不得在上班時間打逗取樂。
8、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按公司“安全管理處罰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追究其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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