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所管轄范圍內員工、臨時工、家屬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管理。
(2) 負責按計劃保質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原材料。
(3) 負責督促企業按國家標準安排計劃、采購、保管和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4) 對采購的生產材料、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確保采購物品質量。做好采購、運輸、保管和發放等環節的安全工作。
(5) 督促檢查企業對危險化學品經營、貯存管理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督促企業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6) 保證倉庫、堆場消防安全,對因部門失職造成的倉庫、堆場火災事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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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內浮頂罐管理規定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管理規定
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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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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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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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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